越南新娘为离家出走捆绑婆婆致死被判10年

2014年04月04日03:10  成都商报 收藏本文

  何氏庄与小何是来自越南一个村庄的亲姐妹,两人于2012年9月分别跨国嫁入中国四川。然而她们却走出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。如今,妹妹小何生下的宝宝刚刚满月;而姐姐则由于捆绑中国婆婆致死被关押。昨日,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何氏庄有期徒刑10年。

  因家境贫寒,32岁的剑阁男子龚建勇一直未能娶妻。在倾尽所有向女方送上4万元彩礼后,他终于娶上了越南媳妇。然而,时隔半年,他的越南妻子何氏庄竟捆绑他的母亲致死,随后逃跑。昨日,广元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氏庄(越南籍)故意伤害(致人死亡)一案。

  根据判决书的证人证言,越南新娘何氏庄在作案后逃离夫家的轨迹首次得到清晰还原。

  2013年3月15日当晚,何氏庄在捆绑婆婆孙桂珍后,拿走婆婆裤兜里的150元现金、手机、存折以及户口簿,连夜逃离夫家。3月16日下午,其搭车来到广元火车站,遇到一名吴姓男子。吴姓男子表示,何氏庄称若付100元愿陪他5晚上,他于是将何氏庄带回江油家中生活。3天后,吴为何氏庄购买火车票将其送上火车。随后,何氏庄到达成都火车北站,遇到票贩子陈女士,被其带回家中。3月22日晚和23日早上,何氏庄悄悄用陈女士儿子的手机打了两个电话。因其行为反常,陈女士的儿子文先生决定带其到派出所,后在楼下被警方抓获。

  广元中院审理认为,被告为了离家出走,采用暴力手段强制捆绑被害人孙桂珍,致被害人挣扎过程中受伤流血。何氏庄明知被害人受伤后,没有积极施救防止后果扩大,反而将孙桂珍捆绑固定,又反锁房门,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,应当以故意伤害(致人死亡)定罪处罚。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关系不合引起,被告人的护照、身份证被藏匿,人身自由受限制,离家出走事出有因,被告何氏庄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,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判决被告人何氏庄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
  对于这个判决,何氏庄反应平静,暂未提起上诉。其中国婆婆的家属也暂未提起上诉。

  成都商报记者 梁梁 汤小均

(原标题:捆绑婆婆致死越南新娘被判10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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